道德真空与泛罪化 - 中国不能走美国的老路
中国的腐败问题有多少?中国的黄色场所有多少?中国的小偷有多少?中国的"两抢"有多少?中国的见义勇为有几个?中国的天下为公有几个?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儿女不赡养老人?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司机肇事逃逸?为什么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句空话?为什么官僚主义作风横行无忌?为什么国有资产如决堤之水,洪流无止?为什么老百姓"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就骂娘"?有很多自认专家的人认为是体制的问题,要我说,旧的社会主义道德已经沦丧!新的社会主义道德马上要胎死腹中!
"德制不兴,法制乃举",道德已经不能有效的约束人们,法律才起作用.按照马列主义的观点,道德和法律同属上层建筑,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也就是说违法的都是不道德的.同时道德和法律在争夺同一块阵地,到底由谁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到底由谁来约束经济生活?法家思想缘于战国时期的韩非子,发扬于秦朝的李斯,其主要思想为法治一切,不论巨细.结果秦朝只存在了几十年.替代秦朝的汉朝,高祖刘邦与关东父老"约法三章",结果汉朝成为了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朝代!德治与法治对国家政体的影响之区别就在于此!
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的第一层防线,法律是第二层也是最后一层,高尚道德的广泛存在使做乱之人很难越过自身的传统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即使有不法行为超过了道德,也很容易在公正严明的法律面前消亡.而失去了道德的防卫,人们直接面对法律,法律是人制订的,法律是永远也无法和社会新问题,新现象同步发展的,那么法律的缺失和漏洞便层出不穷,法律对人们的约束也就步履为艰.这不正是现代中国法制社会的写照么?
儒家思想重视文治,人治,占据了中国文明史上绝大部分的思想统治时间,传播到朝鲜,日本,东南亚,就是在现代,仍然有很多洋人学习,研究其资政思想.诚然,儒家思想的"德治"在约束人们的行为中也有其弊端,比如容易产生任人唯亲,讲关系等等,可法家思想重视法治,法律浩如烟海,结果人们心中无德,只知守法,道德陵替,律法如山,当官的劳累不堪,百姓也是怨声载道.换做儒家思想,很多矛盾在民间就自行调解了,社会平稳,人们安居乐业.在近代,由于中国的疲弱,遭受外国的侵略,瓜分,一些先进的资产阶级学者开始学习西方的法制体制,批评儒家思想,从今天看来,当时真正能够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不是法制体制,而是一种社会制度,也就是说,当时温柔的社会改良已经不能挽救中国,需要的是翻天覆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体制革命.不是儒家思想不行了,而是社会制度不行了.
红色中国成立以后,老一辈的领导人即开始着手建立社会主义的行为规范,也就是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五讲,四美,三热爱"就是一个代表.这种道德规范建立在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上,虽然对儒家思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总体来讲,是儒家道德规范中的优秀成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新兴的道德标准.在整个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最平稳,人们最安居乐业.后来经过了文革,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陷入停顿状态.社会道德状况趋于后退.等到改革开放以后到现在的这些年,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建立起来,新的经济生活成为社会主体,建国时候树立的一些道德标准本来就已经不适应现代的需求而且中间还停顿了很长一段时间,已经为人们所忘记,而现代的能够适应新形势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还没有树立,这就是此文第一段那些问题的症结所在!也就是说,现在在中国社会里,出现了道德真空.人们往往对一些现象迷茫,不知所从,对一些现象恼恨,却不知道解决办法,于是,人们又开始学习西方的法制体制,急于用法制来弥补道德的空位.其实,现在需要的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结果,法制站在了原属道德的位置,人们懒惰的以为法律健全了,道德也就用不上了.可是,条条框框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管得了行动,管不了思想,人心既然已经不古,那行动上的违法乱纪又怎么能禁止得了?专钻法律漏洞,被人们所不齿的人又怎么能从地球上消失?只有从道德上约束了人们的心,才能在法律上有效的约束人们的行动.只有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道德规范,才能在根本上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国家的发展,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统治地位.
不是说法律的制定不重要,但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后防线,是国家专政的底牌.对新问题,新现象及时,准确的制定相关的法律很重要,但光想着用法律去约束,忘记了道德的巨大作用,结果只会让社会越管越乱."有法可依"了,但是否就"有法必依"?是否就"执法必严"?是否能"违法必揪"?法律是硬的,道德是软的,光靠硬的,最后只能是走形式化的道路,只有软硬兼施,双管齐下才能为经济建设好好服务. 【加州阳光 http://www.calsunshine.info 】
法制最健全的,国家实力最强大的,现在就是美国了,可美国的社会治安状况怎么样呢?重大刑事犯罪率世界第一!普通犯罪率世界第一.监狱里人满为患,美国为了这两个"第一"焦头烂额.美国的法律是世界上最健全的,就连美国最资深的法律专家也说不出来美国到底有多少法律.按照"现代法家"的逻辑,美国的社会治安状况也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的,可结果又怎么样了呢?美国一些有识之士最近也严正指出,美国现在正在陷入"泛罪化",也就是说法律太多,人人都可能成为罪犯,不论你道德有多高尚,多么受人尊重,一个不小心,也会被联邦政府请去住公寓.既然人人都能"有兴"成为罪犯,那违法还有什么可耻之处?法律的尊严又在哪里体现?这样的法制社会又怎么能比的上我国五,六十年代的主要依靠道德约束的道德社会?
现代的人们太懒惰,总以为法律健全了,就可以一劳永逸了.现在的人们太懒惰,一有问题就推说体制问题.体制问题,体制问题,光注重体制问题,那人的主观能动性怎么体现呢?光靠法律管,光靠体制约束,还要人管干什么?说到底,国家还是人治!任何法律不也是人制定的吗?诚然,人不能越过法律,但除了法律的约束外,人们的道德约束不建立,没有了在人们心中广泛存在的高尚的道德标准,人还真的难以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的与不道德的行为做斗争.人不主动,靠死板的一屋子的法律书能管得了个什么?如若长此以往,必然国将不国!
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其实也是五千年的道德史,可现在是种什么状况呢?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拿下一个,又来一个,拿下一批,又来一批.最近考公务员,我问几个报考的人的未来设想,没有哪个说要报答国家的,言外之意:难道是为了那工资么?为了那个就不进政府了!国家的道德问题何等严重!连没经历过官场的小青年都这个思想了,道德建设已经到了不抓不行的地步了!
如果这篇东西能为某些"高人"看到,能对国家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制建设多尽一些力的话,也不枉我几天来的思考和这两个休息日的时间.如果没有"高人"关注,那我也劝各位爱国的网友们(我认为,能够真正爱国的人,都是有道德的人),坚守自己的道德阵地,做个坦荡的,高尚的人.不求"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不用执着"轻于鸿毛,重于泰山"什么的,但求活得心安理得,没有那"夜半鬼瞧门"的阵阵胆怯,没有那"杯弓蛇影"重重狐疑,更不用说那身陷囹圄的悔恨之泪.白天高高兴兴的上班工作,晚上回家高高兴兴的和家人团聚,年轻时刻苦上进,年老时尽享天伦之乐.一拳打倒那"见利忘义"的小人,一脚踹飞那"笑里藏刀"的伪君子.微笑着面对人生,微笑着面对死亡,这一辈子是何等的惬意?这一辈子还那里来的遗憾?
作者:辽阳先生
编辑:加州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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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文章: 思想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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